畢業標準 English Requirement for Graduation
一、適用對象
本校學士班學生。
二、通過標準
- 除修畢英語必修6學分外,學生亦須通過下列英語能力檢定測驗任一種,始達本校英語能力畢業標準。通過檢測之學生,於畢業前成績單上傳至語言中心辦理登錄。(申請網址:rc040.ndhu.edu.tw/p/423-1077-3250.php?Lang=zh-tw)
- 托福(TOEFL)iBT測驗61分以上(110學年起英美系調整為72分)
- 托福ITP紙筆測驗500分以上(110學年起英美系調整為543分)
- 多益(TOEIC)英語測驗600分以上(國企系680分、管財學位學程750分、英美系780分、110學年起英美系調整為785分)
- 全民英檢(GEPT)中級複試或中高級初試以上通過(國企系及管財學位學程-中級複試或中高級初試、英美系中高級複試)
- 雅思(IELTS)國際英語測驗5分以上(國企系5分、管財學位學程5.5分、英美系5.5分)
- 其他具國際公信力之相對應英語能力檢定(英檢對照表)
- 校內英語能力檢定測驗
- 英美系僅採計校外正式英檢測驗成績,標準為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通過或同等級之英語認證標準。
- 國企系標準為多益測驗680分以上或同等級之英語認證標準。
- 管財學位學程標準為多益測驗750分以上或同等級之英語認證標準。
- 身心障礙生經評估有英文學習障礙者,可個案處理或免除英語能力畢業標準。
- 各系課規請至課規查詢系統。
三、學生於入學前二年內或修課期間,通過上述任一種英語能力檢定測驗者,原英語必修6學分可採用等同或高於入學核定英文級數之英語必修課、英語選修或第二外語選修課程學分認列。可計入認列課程依語言中心公告為準。
四、英檢未通過者,需加修2門4~6學分英語課程。可加修課程有高於入學核定英文級數英語必修、英語選修、及各院系所規劃且語言中心認可之全英語授課課程。惟加修4-6學分不計入校核心課程37學分內,但會計入畢業總學分。
五、國企系英檢未通過者,需加修3級以上英語必修或英語選修課程共6學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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